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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17-10-24 大立科技 4228人关注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15:00至2017年1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庞惠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周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姜利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纪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徐金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潘自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选举崔亚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申屠红毅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议案1、2、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 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17年10月24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号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计投票提案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为3人

1.01

《选举庞惠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周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姜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为3人

2.01

《选举李纪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徐金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潘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为2人

3.01

《选举崔亚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申屠红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包莉清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邮箱:baoliqing@dali-tech.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4.

2.投票简称:“大立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 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15:00至2017年11月1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范围: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内打上“√”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计投票提案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1.0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为3人


1.01

《选举庞惠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周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姜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为3人


2.01

《选举李纪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徐金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潘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为2人


3.01

《选举崔亚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申屠红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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