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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14
投资者关系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586666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大立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21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范奇 | 包莉清 |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 ||
电话 | 0571-86695638 | 0571-86695649 | ||
电子信箱 | fanqi@dali-tech.com | baoliqing@dali-tech.com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红外热成像芯片、红外热像仪及其他光电系统和巡检机器人等三大领域。
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独立研发、生产热成像技术相关核心芯片、机芯组件到整机系统全产业链完整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民用红外热像仪生产厂商之一,是国内红外行业中首家上市公司,是军用红外非制冷探测器定点承研承制单位。公司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完备资质,是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单位。
1、红外热成像芯片领域
公司具有批产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的能力,拥有国内唯一的军品非制冷焦平面红外探测器(非晶硅)产业化基地。现已形成25um/17um/15um/12um等系列型谱产品批产能力,在“十二五”、“十三五”两期核高基专项的支持下,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大幅提升,巩固了国内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领域领导者的地位。
2、红外热像仪及以其他光电系统领域
公司是红外热成像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电力、石化、安防、科研等行业。
在民品领域,公司除巩固在电力、石化行业的传统优势地位,还积极开拓在检验检疫、个人消费、自动驾驶、环境监测等民用领域的应用,努力实现低成本应用。
在军品领域,公司不断拓展在各军兵种装备的应用,紧贴实战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在夜视侦察、火控瞄准及光电对抗等多领域提供产品,近年还成功拓展了光电惯导领域,军品应用已涵盖各军兵种及武警部队。
3、巡检机器人领域
公司整合在红外监控、光电惯导、图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成功研发多型巡检机器人,并多次中标国家电网机器人招标采购。公司还积极利用在电力行业积累的相关经验,不断开拓其他行业应用,已成功开拓轨道交通等新兴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530,450,787.23 | 423,523,148.45 | 423,523,148.45 | 25.25% | 301,518,066.32 | 301,518,066.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5,774,581.13 | 54,878,350.68 | 54,878,350.68 | 147.41% | 30,160,628.28 | 30,160,62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7,165,896.20 | 38,427,402.94 | 38,427,402.94 | 204.90% | 7,856,219.28 | 7,856,219.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588,045.50 | 59,128,768.35 | 59,128,768.35 | 63.35% | 22,533,785.46 | 27,599,585.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12 | 0.12 | 150.00% | 0.07 | 0.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12 | 0.12 | 150.00% | 0.07 | 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48% | 5.40% | 5.40% | 7.08% | 3.06% | 3.06%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1,567,711,934.31 | 1,453,611,412.95 | 1,453,611,412.95 | 7.85% | 1,427,459,553.76 | 1,427,459,553.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50,039,495.08 | 1,038,887,003.25 | 1,038,887,003.25 | 10.70% | 995,397,258.18 | 995,397,258.1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 | 48,556,360.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51,423,574.27 |
应收账款 | 402,867,214.27 | ||
应收利息 | 132,493.15 | 其他应收款 | 17,830,902.68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698,409.53 | ||
固定资产 | 92,811,157.49 | 固定资产 | 92,811,157.4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在建工程 | 185,615,449.37 | 在建工程 | 185,615,449.37 |
工程物资 | |||
应付票据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7,107,075.51 | |
应付账款 | 67,107,075.51 | ||
应付利息 | 421,208.75 | 其他应付款 | 3,380,184.25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958,975.50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款 | 1,886,702.40 | |
专项应付款 | 1,886,702.40 | ||
管理费用 | 94,051,180.83 | 管理费用 | 42,941,066.43 |
研发费用 | 51,110,114.4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 48,055,399.6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121,199.62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 5,065,8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65,8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0,281,545.49 | 176,767,511.71 | 148,350,223.52 | 135,051,506.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718,101.07 | 46,798,675.23 | 33,044,830.09 | 44,212,97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88,011.64 | 44,790,327.48 | 31,363,974.42 | 33,423,582.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65,097.35 | 5,051,922.41 | 56,310,810.23 | 68,590,410.2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13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9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庞惠民 | 境内自然人 | 29.10% | 133,465,904 | 100,099,428 | 质押 | 91,199,997 | |||||||
章佳欢 | 境内自然人 | 2.05% | 9,395,000 | ||||||||||
中国中投-杭州银行-金中投大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35% | 6,198,040 | ||||||||||
陈红强 | 境内自然人 | 0.67% | 3,055,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4% | 2,949,376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 其他 | 0.64% | 2,914,600 |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其他 | 0.63% | 2,885,600 | ||||||||||
林孝国 | 境内自然人 | 0.51% | 2,345,500 |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其他 | 0.51% | 2,343,98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 其他 | 0.49% | 2,238,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中国中投-杭州银行-金中投大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7260万元(万份),其中优先级3630万份,进取级3630万份,庞惠民先生持有该计划进取级150万元(万份);庞惠民先生已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金中投大立1号优先级份额,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林孝国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72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25,5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345,500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技术让客户放心,服务让用户满意”的经营理念,坚持既定的发展战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拓展市场、强化研发创新,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公司业务保持快速发展。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3,045.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92.77万元,同比增加25.25%;营业利润15,078.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052.23万元,同比增加150.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7.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89.61万元,同比增长14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16.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873.85万元,同比增长204.90%。
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公司军品订单持续恢复,新完成科研定型相关军品型号,如期实现批量交付;前期已定型相关军品型号,批产任务恢复,实现批量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全力加快创新步伐和团队建设,有力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保持了公司较为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
1、持续技术研发投入
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民用、军用市场都具备较为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但目前相对高昂的价格限制了市场的普及和应用。在需求和技术推动的双重牵引下,红外热成像技术主要围绕提高产品性价比、提高产品集成度等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和新品开发。报告期研发投入8,817.7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6.62%,较上年同期增加2,525.69万元,增长40.14%。在研发项目的持续投入,将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核心芯片领域,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十三五”“核高基”(军口)重大专项项目进展顺利,已进入定型阶段。2019年8月,公司发布了业内首款12μm像元、3072×2048规格600万像素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是目前国内最大面阵的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品保持了非晶硅技术路线大面阵、高均匀性和高稳定的特点,可提供更高速、更细腻红外图像,满足高动态、大视场的应用需求,适用于航空航天、空间遥感、态势感知等高端应用场景;公司前期已获批承担的某两型装备换装自产红外探测器任务,在2019年已开始陆续交付,为推进装备自主可控贡献了力量;公司的晶圆级封装探测器研发取得重要进展,现正向产业化方向继续努力,不断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实际使用成本,为热像仪进入消费级应用提供可能。
在民用产品领域,公司继续巩固电力、石化等传统领域的行业地位,优化产品结构、降低成本,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性价比,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深挖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新行业的应用拓展,重点投入巡检机器人、消费电子和自动驾驶等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巡检机器人领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新基建”建设,结合坚强智能电网需求和变电站无人化值守的趋势,整合在红外监控、光电惯导及图像识别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目前已开发多款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机器人产品。2019年继续成功新中标电网机器人招标采购。公司还积极利用在电力行业积累的相关经验,不断开拓其他行业应用,已成功开拓轨道交通等新兴市场;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结合旅游消费时尚,积极推广手持单目热像仪,为户外旅游提供安全保障;自动驾驶领域,公司利用在车载夜视领域的多年积累,为自动驾驶技术提供低成本视觉感知方案,为端到端的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提供可能。
在军用产品领域,2019年7月,公司独家中标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某院某厂某型红外夜瞄项目,该项目目前进展顺利,已进入正样研制阶段。公司前期多型已定型军品型号生产任务全面恢复,实现批量交付;多个科研型号任务进展顺利,如期进入批产阶段。公司现有批产型号持续供货有保障,多个科研型号进展顺利按期进入定型阶段。公司军用红外热像仪及光电系统已涵盖夜视侦察、火控瞄准及光电对抗等多领域,并成功拓展了光电惯导领域。公司持续加大军品科研投入力度,保持军品科研项目增长。利用自产核心芯片的优势,不断拓展军兵种应用,并成功推进对已定型装备的核心芯片国产化替代相关任务。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和分享公司的发展。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加强与国内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间的合作,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创新研发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并全力抓好自主项目创新,以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9年底,公司正式启动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继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有效性,提升薪酬福利竞争力,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大管理人员和员工培训的投入。通过与外部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保证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能够得以保障,大力招聘行业优秀人才加盟,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匹配的的人才储备,确保公司进入良性发展循环。
3、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通过参加国内外多行业展会,不断拓宽行业应用,并为新用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构建多层次营销网络,开通网商渠道,积极推广巡检机器人、个人消费热像仪、车载夜视等新产品。公司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覆盖网络,为用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公司不断完善和推进经营管理策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发挥公司产品在技术、性能、质量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公司着力提高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用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传统应用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4、推进产业基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二期厂房建设进展顺利,虽然前期因涉及原有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调整等问题导致进度较计划延迟,公司努力克服各方面困难,现已完成装修,将于2020年陆续投入使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红外热像仪产品 | 488,186,047.82 | 287,491,504.33 | 61.61% | 23.89% | 49.54% | 12.82% |
巡检机器人 | 28,730,536.26 | 21,233,847.56 | 73.91% | 28.10% | 40.91% | 6.72%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469,814,323.65 | 应收票据 | 66,629,906.90 | |
应收账款 | 403,184,416.75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06,713,023.35 | 应付票据 | 79,109.00 | |
应付账款 | 106,633,914.35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8年12月31日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 | 2019年1月1日 | ||
应收票据 | 66,629,906.90 | 13,774,205.54 | 80,404,112.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60,000.00 | 1,46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414,493.15 | -30,414,493.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414,493.15 | 30,414,493.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474,892.15 | 1,917,730.36 | 17,392,622.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019,074.62 | 28,019,074.62 | ||
短期借款 | 226,725,364.00 | 315,124.09 | 227,040,488.09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47,894.00 | 30,047,894.00 | |
其他应付款 | 3,312,445.92 | -363,018.09 | 2,949,427.83 | |
盈余公积 | 52,937,729.32 | -1,086,713.87 | 51,851,015.45 | |
未分配利润 | 329,038,855.63 | -9,780,424.85 | 319,258,430.78 |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项 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113,861,630.8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113,861,630.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414,493.15 | |||
应收票据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66,629,906.9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80,404,112.44 | |
应收账款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403,184,416.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403,184,416.75 | |
应收融资款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1,46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21,972,336.9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21,972,336.92 | |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30,414,493.15 | |||
短期借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226,725,364.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227,040,488.09 | |
长期借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30,000,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30,047,894.00 | |
应付票据 | 其他金融负债 | 79,109.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79,109.00 | |
应付账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106,633,914.3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106,633,914.35 |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3,312,445.9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2,949,427.8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28,019,074.62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A. 金融资产 | ||||
a. 摊余成本 | ||||
货币资金 | 113,861,630.80 | 113,861,630.80 | ||
应收票据 | 66,629,906.90 | -1,460,000.00 | 15,234,205.54 | 80,404,112.44 |
应收账款 | 403,184,416.75 | 403,184,416.75 | ||
其他应收款 | 21,972,336.92 | 21,972,336.92 | ||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 | 30,414,493.15 | -30,414,493.1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 636,062,784.52 | -31,874,493.15 | 15,234,205.54 | 619,422,496.91 |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414,493.15 | 30,414,493.1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 | 30,414,493.15 | 30,414,493.15 | ||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60,000.00 | 1,46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 | 1,460,000.00 | 1,460,000.00 | ||
B. 金融负债 | ||||
摊余成本 | ||||
短期借款 | 226,725,364.00 | 315,124.09 | 227,040,488.09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47,894.00 | 30,047,894.00 | |
应付票据 | 79,109.00 | 79,109.00 | ||
应付账款 | 106,633,914.35 | 106,633,914.35 | ||
其他应付款 | 3,312,445.92 | -363,018.09 | 2,949,427.8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019,074.62 | 28,019,074.6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 366,750,833.27 | 28,019,074.62 | 394,769,907.89 |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784,869.08 | 12,784,869.08 | ||
应收账款 | 57,137,371.67 | 57,137,371.67 | ||
其他应收款 | 10,452,366.63 | 10,452,366.63 |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2020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753.80% | 至 | 1,052.06% |
2020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万元) | 10,000 | 至 | 13,500 |
2019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171.8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报告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爆发,公司作为工信部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自1月20日以来持续满负荷生产,总计已有超万台套红外热像体温仪部署到全国31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同时,防疫类产品海外订单也持续快速增长,产品现已出口到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现正开足产能,在优先保障国内防疫需求的同时积极支持各国抗疫。
通过这次疫情,给红外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遇,极大提高了全社会对红外产品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对红外产品的质量、服务和成本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依托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芯片——红外热成像芯片的技术领先优势,实现红外热成像技术全产业链覆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化能力,将不断拓展民用领域相关应用,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