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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14
投资者关系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元,共计募集资金969,999,983.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1,999,983.3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547.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36.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募集资金 余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 | 9,374.14 | 9,374.14 | 5,444.62 | 3,929.52 | 2023-09-30 |
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22,650.49 | 22,650.49 | 13,171.68 | 9,478.81 | 2023-12-31 |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14,521.42 | 13,450.66 | 9,742.57 | 3,708.09 | 不适用 |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25,753.95 | 25,753.95 | 24,988.17 | 765.78 | 2024-06-3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4,700.00 | 24,700.00 | 24,700.00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97,000.00 | 95,929.24 | 78,047.04 | 17,882.20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71340122000001254 | 42,236,534.22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101040060512 | 85,982,235.33 | 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 3301040160017072367 | 30,185,920.77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362379085872 | 7,503,903.76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71340122000002204 | 1,127,977.41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 | 167,036,571.49 | — |
(四)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5,929.2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3,784.9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313.7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4,262.0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07.7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8,047.0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821.4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0,703.6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6,703.66 | |
差异[注] | G=E-F | 4,000.00 |
[注]根据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00万元人民币。
二、募投项目节余的原因
本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9,374.14 万元,截至 2023年9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5,444.6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929.52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3,929.52万元,剩余资金将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929.5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严格管理,对募集资金投入采取谨慎态度,加强对募投项目相关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监管。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仁春先生、潘彬先生、杨婕女士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就《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在建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