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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大立科技 785人关注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3,666,9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立科技

股票代码

00221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范奇

包莉清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传真

0571-86695649

0571-86695649


电话

0571-86695638

0571-86695649


电子信箱

fanqi@dali-tech.com

baoliqing@dali-tech.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红外及光电类产品和巡检机器人类产品两大领域。

1、红外及光电类产品领域

(1)红外热成像芯片

公司具有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的能力,是国内唯一实现 “非晶硅”和“氧化钒”双技术路线量产的公司,已实现量产像元间距17um/15um/12um等型谱系列产品,封装类别涵盖金属封装、陶瓷封装和晶圆封装。在前两期“核高基”及“十四五”新专项的支持下,公司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大幅提升,前期发布的业内首款3072×2048分辨率600万像素级产品引领红外探测器高分辨率发展方向,不断巩固国内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领域领导者的地位。

(2)红外热像仪及光电系统产品

公司是红外热成像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高技术、工业过程监测和民用消费等领域。

在民品领域,公司利用在红外测温领域的技术优势,不断巩固电力、石化等行业的优势,还积极开拓在个人消费、辅助驾驶、安防监控等领域的应用,努力实现低成本应用;在装备领域,公司不断拓宽红外应用场景,紧贴用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了侦察监视、探测跟踪、火控制导等多场景应用,近年还成功开拓了光电惯性导航和航空光电系统产品领域。

2、巡检机器人类产品

公司整合在红外测温、光电惯导、AI图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成功研发多型巡检机器人,前期已多次中标国家电网机器人招标采购。公司还围绕“新基建”需求,深挖巡检机器人在特高压、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新兴建设领域的市场潜力,在电力行业的基础上,现已成功开拓巡检机器人在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拓宽产品赛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总资产

2,468,898,317.41

2,772,845,720.19

-10.96%

2,861,503,16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66,754,762.28

2,311,359,959.11

-14.91%

2,524,539,573.30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营业收入

254,550,126.19

400,783,393.20

-36.49%

805,430,04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2,278,347.57

-150,796,851.79

-93.82%

171,163,55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1,922,797.63

-166,789,493.49

-81.02%

110,599,64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403,020.68

-173,435,835.32

9.82%

12,665,330.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25

-96.00%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25

-96.00%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2%

-6.29%

-7.33%

7.2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0,687,002.25

84,680,738.49

54,212,921.87

74,969,46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62,375.44

-59,441,937.43

-58,804,904.25

-127,869,13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9,474,045.04

-60,827,669.80

-62,330,323.68

-129,290,759.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544,634.22

7,574,675.75

-58,090,556.08

-23,342,506.1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20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42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庞惠民

境内自然人

26.73%

160,159,085.00

120,119,314.00

质押

71,2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59%

9,543,937.00

0

不适用

0




章佳欢

境内自然人

1.23%

7,341,480.00

0

不适用

0




海南优众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众纳阿甘-红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7%

7,013,440.00

0

不适用

0




郭坚强

境内自然人

0.98%

5,875,565.00

0

不适用

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0.81%

4,880,000.00

0

不适用

0




陈正刚

境内自然人

0.62%

3,685,920.00

0

不适用

0




邵月嫦

境内自然人

0.60%

3,568,945.00

0

不适用

0




海南优众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众纳阿甘-红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9%

3,534,734.00

0

不适用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9%

3,507,900.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市优众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优众纳阿甘-红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深圳市优众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优众纳阿甘-红牛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廖鸿宾。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公司股东海南优众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众纳阿甘-红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013,44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013,440股。

2、公司股东郭坚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324,665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550,9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75,565股。

3、公司股东陈正刚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040,52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45,4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685,920股。

4、公司股东邵月嫦通过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568,945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568,945股。

5、公司股东海南优众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优众纳阿甘-红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534,734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534,734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image.png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3-032)。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50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最高成交价为 1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4元/股,成交总额30,072,485.84元(不含交易费用)。

2、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 、5月17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488.0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81%,过户价格为 6.65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于2024年1月26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既计划与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合并解锁。

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4、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航宇智通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并同意为航宇智通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航宇智通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截至2024年1月3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航宇智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除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5、战略合作协议终止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整合组建合资公司,专业从事氧化钒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及机芯研发生产。自协议签订后,公司本着审慎原则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与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相关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鉴于目前各方未能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相关条款,本协议自动失效。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惠民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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