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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5-04-26 大立科技 33人关注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大立科技,证券代码:002214)自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大立科技”变更为“*ST大立”,证券代码仍为“002214”。

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大立科技”变更为“*ST大立”;

3、股票代码:仍为“002214”;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7,482.69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为27,04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04.6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57.4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停牌一天(2025年4月28日),自2025年4月29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早日撤销有关风险警示。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1、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民用产品领域,公司将持续优化红外相关产品,重点开拓海外市场空间;装备产品领域以中标 “某型光电系统研制合同”为契机,持续推进公司在光电系统装备领域的产业升级,同时加快光电转塔系列产品的研制工作,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

2、加大应收款的回收力度。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电力公司、科研院所等央企单位,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回收风险较小,公司将加大收款考核力度,与客户保持及时有效沟通,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收款时间集中问题。

3、加强经营管理,优化运营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对公司的各种资源做好规划,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4、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不断细化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制度执行力度,筑牢风险管理防线,做好风险防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电子邮件:baoliqing@dali-tech.com;shenhuicong@dali-tech.com

4、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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