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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3 大立科技 45人关注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ST大立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元,共计募集资金9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5,929.2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88,371.43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50.7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利息收入净额

C2

7.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88,371.43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58.4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616.2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注]

G=E-F

10,616.22


[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经2025年1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2月6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16.2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月与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7 月15日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和 2020年 7月 31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71340122000001254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19045101040060512


已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3301040160017072367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362379085872


已注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实施主体: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

71340122000002204


已注销

合  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

经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规划南川路与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3.2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置换完毕。

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根据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根据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上述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374.1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5,444.6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929.52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929.52万元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3,450.6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9,815.7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634.94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634.94万元全部用于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及“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2,650.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4,787.7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7,862.76万元,主要系(1)本项目得到了相关政府补助资金支持;(2)公司根据外部环境、项目实际需要等对原设备清单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大幅加大了国产化设备采购比例。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3,318.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3,624.13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305.72万元,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开展室内装修。本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2025年2月6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6.2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3,450.66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4,7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929.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371.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

9,374.14

5,444.62


5,444.62

100.00

2023/9/30

[注1]

否[注1]

2.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22,650.49

22,650.49


14,786.96

65.28

2024/12/31[注3]

[注4]

否[注4]

3.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14,521.42

9,815.72[注2]


9,815.72

100.00

[注2]

不适用

不适用

4.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5,753.95

33,318.41[注2]


33,624.13

100.92

2024/12/31[注3]

不适用

[注5]

不适用[注5]

5.补充流动资金


24,700.00

24,700.00


24,7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97,000.00

95,929.24


88,371.43

92.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所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所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之所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5之所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6之所述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于2023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注2]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34.94万元用于其他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对“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4] “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注5]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因项目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而结项,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开展室内装修,暂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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